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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沒時間直接看這裡

答案是,拋棄繼承即可。

1。地方法院下載家事聲請狀(拋棄繼承准予備查)並填寫

2。申請戶籍謄本和印鑑證明

3。將上述文件寄到地方法院

 

爸爸家的故事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人生遇到的狀況越多,學到的東西也越多,沒遇到的人是幸運的人,遇到的人是學習到的人。

我奶奶在我爸大概三歲時改嫁,嫁過去了之後生了很多小孩,那裡的小孩跟我爸因為發生了一些事,所以感情不好,早就互不來往了

大叔叔在大概9年前過世,走的時候不知道有沒有留下財產,只知道最近收到地方法院通知時看到的是債務,收到的當下才知道大叔叔過世這麼久了

雖然我爸跟他們家其他小孩感情不好,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爸小時候都要背著大叔叔的關係,大叔叔對我們家小孩還不錯

印像中小時候去大叔叔家,他是開麵包店的,每次去他家他都會給我們麵包,他是唯一我有印象的叔叔

雖然他對我們很好,但他太太對我們不是很友善,一開始叔叔會大方的給我們帶麵包回去吃,後來都偷偷的拿

有一次去看奶奶,看完接近中午,他問了一句要不要留下來吃飯,嬸嬸在裡面大喊吃什麼飯,沒飯啦

究竟她為什麼對我們這麼不友善我也搞不太懂,我心裡都是覺得是不是因為我家窮

我家住在鄉下,他們住在台北,那年代講台北走路都有風

其實原本奶奶住在我們家,當年奶奶搬去跟大叔叔住也是因為覺得我們家窮

爺爺生前是賣藥的,俗稱的赤腳醫生,對爸爸很好,有時候去山上幫原住民看病,原住民沒錢付醫藥費,都是用山珍來代替

所以我爸爸小時候吃過各種山珍,爺爺過世時爸爸還小,遺產是奶奶收著

奶奶不知是怎麼長大的,十指不沾陽春水,先生過世了就快點再找個依靠

於是嫁給了第二任,應該是個蔬果商,我媽說他都會到處去看農家的作物,然後一整片買下之後再轉賣

這二位爺爺我都沒有看過,第二位爺爺好像對我家也不會很差,我出生的那天他急著要來看我,在路上出了車禍,到醫院時就不治了

究竟他最後有沒有看到我,我也不知道,只是看到戶籍謄本寫上他的死亡日期正是我的生日,讓我鼻酸了一下

第二位爺爺走了之後,爸爸認為他不是親生的,所以不該有繼承權,所有的財產都讓給這位爺爺的親生小孩

因此,爸媽是完全的白手起家,也由於第二位爺爺生的小孩大多對我們家不是很友善,所以在某次去看奶奶時被嬸嬸趕出來之後,我們就完全斷掉連絡了

 

事情的經過

5/28我爸收到新北地方法院的信,上面寫著大叔叔為其妻作保,向銀行借款剩5萬多沒還,經多次催款利息已達11萬多,都比本金高了,不知道是不是已經連絡不到借款人,所以開始通知保證人的繼承人

我們看到非常驚訝,一方面覺得大叔叔怎麼走了,一方面覺得怎麼繼父的兒子作保會要我爸還款,看了一下文件才知道他們那裡的人都拋棄了,所以銀行現在告我爸,要我爸還款

看文件可以知道只要跟其他人一樣拋棄繼承就好,但怎麼拋棄繼承我們都沒經驗不知道

上網查了一輪每個人講的不一樣,連各公務單位說的都不完全相同,而且感覺超複雜

打去新北地方法院詢問,只有限時十分鐘,而且對方一開始無法聽懂我在說什麼,光前置溝通就花了十分鐘

我打去問他怎麼做拋棄繼承,他問我是誰要拋棄,我說我爸,他又問那被繼承人是誰,我說我爸的繼父的兒子,他停了大概十秒然後說,你這樣說好複雜,然後就開始一連串的溝通,

然後問我說他有老婆嗎,我說有,他說有小孩嗎,我說不知道,他說你不知道我怎麼知道你有沒有拋棄繼承的資格,我說我有收到公文說前面的順位都拋棄了,現在追到第三順位就是我爸

所以我們要拋棄,他又開始在講不確定我們能不能拋棄的事,結果十分鐘就到了自動斷掉

我想了一下,反正我的目的是要他教我怎麼拋棄,干脆回答到他可以確定我們可以拋棄好了

然後我又再打了一通過去,我說有老婆小孩跟兄弟姐妹都拋棄了,剩我爸還沒,所以我爸要拋棄

他才開始教我怎麼處理

 

拋棄繼承的流程

1。下載家事聲請狀(拋棄繼承准予備查)填寫繼承系統表、拋棄繼承權書、家事聲請狀一共三頁

2。申請自已的戶籍謄本及印鑑證明(帶著身份證印章到戶政單位就可以,如果被繼承人是你的直系血親,可以一同申請被繼承人的除戶戶籍謄本)

3。上述文件寄到地方法院(看是哪個地方法院通知你)

如果被繼承人不是你的直系血親會麻煩一點,因為個資法的關係,非直系血親不能申請被繼承人的除戶戶籍謄本,必須先跟地方法院申請我們是利害關係人,讓地方法院發一份公文給我,我才可以帶著公文去申請。(這點很垢病,除戶戶籍謄本也是收在政府單位,非直系血親又不能申請,那不能政府單位自已向內部核對嗎?)

 

我的murmur

我當時在申請除戶戶籍謄本這關卡了好久,打去地方法院,地方法院說一定要這份除戶戶籍謄本,打去戶政問怎麼申請,戶政說有法院寄過來的那份文件就可以申請,結果我叫我爸帶著那份文件到戶政,然後戶政又說這份是影印本不行,可是我們也只有收到影印本啊,然後戶政又叫我們要跟地方法院申請說我們需要除戶戶籍謄本,等到拿到法院的公文再帶著公文去戶政,我整個鬼打牆的卡關,我又想到我爸70歲了還在那裡跑來跑去就大爆炸的跟辦事人員說,我剛才打過去又說可以,現在我爸跑過去了又說不行,你們上班時間跟我們一樣,我們只能上班偷打電話問,然後請家人處理,結果得到這種推來推去的結果,民眾只能跑來跑去,好像民眾的時間都不是時間,民眾的精力都不是精力,然後深呼吸的嘆了一口氣,還好龍潭戶政的蘇先生脾氣很好,他說他去問一下主管可以怎麼做,後來他說他可以打電話去照會我爸現在是不是需要這份,如果他們說需要他就出給我爸,好笑的來了,地方法院接電話的話不知道是不是怕背責,先是說沒有說這個案子要除戶戶籍謄本,後來蘇先生又問說如果我爸要拋棄繼承是不是一定要有被繼承人的除戶戶籍謄本,地方法院接電話的人說有前案了所以應該不需要,所以龍潭戶政的蘇先生回電給我,說其實他跟他主管也覺得很奇怪,明明新北地方政府寄來的文件已經很齊全了,代表他們手上都有這些資料了,為什麼叫你們要再申請一次,但因為剛才那位先生說不需要,所以我可以先寄申請書過去就好,如果真的有缺什麼他們會再寄公文給我們,我們到時再補就好,然後也留了他個人的分機給我,他說如果有任何問題再打給他,他會盡全力幫我們,我突然好後悔剛才對他大小聲。

回想這一切讓我對新北地方法院的印像非常差,先是打電話過去請他教拋棄繼承他在那裡問東問西,然後又說我對被繼承人的狀況都不懂他無法確定我有沒有資格拋棄,我都說了都收到法院資料了,他就只是好好教我有這麼難嗎,重點是口氣還不太好,我家跟大叔叔家早就不往來了我不知道他家的狀況不是很正常嗎,都收到文件了,不能直接教我?然後他說一定要的文件跟隔天戶政幫我打去問的又不一樣,如果真的除戶戶籍謄本我們可以不用申請,那他是不是一開始就要說,不是等到我們跑來跑去,戶政幫我們打去新北地方法院問之後才說不用,是故意整我們嗎?除戶戶籍謄本如果是必要的,但非直系血親又不能申請的話,是不是政府單位自已內部查就好,為什麼還要我們先去申請再帶著公文去戶政?我們上班時間一模一樣這不是很擾民嗎?以前公務單位因為沒有網路連線,只能列印紙本出來核對,而且以前家裡至少會有一個人沒有工作可以跑公家機關,也沒有環保的概念,所以可能大家到處申請東西印出來,再一關一關過,再申請再印再拿去公務單位處理,這樣對公務單位來說最好,但現在都有連線了,就算是個資有被管制不同單位不能調閱,那可以用簽核系統類的東西吧,搞得我們一定要那份文件又不能直接申請,要先跟法院先拿到公文再帶著公文去申請,費時費力勞民傷財,而且就像他們說的法院都寄影印本過來了,還叫我們去申請正本幹麻,正本不就是在他們手上嗎?除戶戶籍謄本的影本是二個月前的日期,難道這種東西會在二個月後不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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